未中標的投標人是否有權了解其投標文件的評分詳情?對于這個問題,貴陽標書代寫公司認為,當落選的投標人只申請查看自己的招標文件的評審分數明細,而不申請查看其他投標人的招標文件的評審分數明細時,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不應拒絕,原因如下:
..:未中標的投標人申請查看自己的評價分數明細,沒有侵犯商業秘密,與采購商、招標代理機構或其他投標供應商相比,未中標者的評估分數細節對我來說不是“商業機密”。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五款和第六款中關于“商業秘密”的規定,審查分數明細,無論是針對采購人還是采購人 代理,不能使用。 稱為“商業機密”,嚴格來說,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不屬于評審分數明細的權利人; 評分詳情也不屬于“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
第二:雖然《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中沒有包含作為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的評價分數的具體內容 對未中標的投標人應當主動通知的內容并不意味著未中標的投標人喪失了解其招標文件評審分數詳情的權利。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條的規定,未中標的投標人申請查看自己的招標文件評審分數明細的,采購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通知其,該行為 一是踐行政府采購公開透明的原則。
87號令第六十九條第五款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主動告知未中標的投標人相關內容(即未中標的投標人具有被動 知情權,法定被動知情權不包括評標明細),但本條款并未剝奪未中標的投標人單方面申請了解其投標相關評標明細的權利 文件。
第三: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質詢投訴辦法》均建立了供應商質詢程序。 質疑的前提是供應商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就中標結果和交易而言,落選人不能合法地在查閱中標人的招標文件的情況下,落選人只能在..大程度上判斷其權益是否受到損害。 法律范圍僅通過查看自己的評估分數細節,然后決定是否行使對中標和交易結果提出質疑的權利。 .
總結:貴陽標書代寫公司認為,本著公平、公正的投標原則,未中標的投標人如認為對評標結果有意義,有權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查看他們自己的評論分數詳細信息。